发布时间:2017-08-29 14: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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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我国玻璃器皿产业的迅猛发展,为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填补标准的规范管理空白,使得玻璃器皿产品能够有标准可依,并解决因相关产品无标准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因此由集团与国家玻璃器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联合祁县玻璃器皿产业发展中心制订了《玻璃冰桶》、《玻璃蛋糕罩》、《玻璃方缸》、《玻璃分酒器》、《玻璃果汁罐》、《玻璃蜡烛台》、《玻璃盘碟盏》、《玻璃色拉碗》、《玻璃沙滩杯》、《玻璃醒酒器》、《玻璃烟缸》、《带柄玻璃杯》、《机制高脚杯》、《调味品玻璃器皿》14项地方标准。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16年9月份开始,由国家玻璃器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大华公司具体承担。本标准制定严格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参加编写的张世跃、胡晓峰、李永明等专家广泛收集国内国外有关玻璃器皿产品标准的资料,随后召集了相关部门、玻璃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共同讨论,在认真听取了各方建议后,结合GB/T 6582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GB/T 15726《 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GB/T 20858《玻璃容器 用重量法测定容量试验方法》,GB/T 21170-2007 《玻璃容器 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等相关的国家标准确定了本标准中需要检测的各项指标。在查阅了本县玻璃器皿行业历年来的玻璃器皿产品检测数据等相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了大量检测数据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标准中各项技术指标的初步定值工作。
最后,在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和生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后,经过编写小组多次讨论修改,并邀请省市专家两次集中评审进行定稿论证后,完成了《玻璃冰桶》等14项制订标准审批稿。
本批标准的制订,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集团乃至全省玻璃器皿产品品质、维护玻璃器皿区域品牌、保护消费者利益,又有利于对玻璃器皿产品生产企业形成保护,掌握行业话语权,带动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